12月23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年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加快完善政策支撑,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争取将吉林省纳入父母育儿假试点省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推动托幼育协同发展。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全面放开全省所有城市落户限制,省外户籍夫妇按政策生育子女在我省落户的,即可获得市民待遇。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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