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长春新区发布长春新区“交房即交证”已完成首次登记个人可自行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公示(第六批)。
公示范围:新星宇·之娇子一期:2#、5#、7#、16#、20#、21#、22#、23#、25#、26#、28#;新星宇·之娇子二期:8#、9#、10#、12#、13#、15#、17#、18#、19#;新星宇·之娇子三期:27#、29#、30#。
在此次公示范围内的项目,购房人均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证。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景阳服务大厅(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不动产登记大经路服务大厅(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净月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楼一楼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福祉大路与红梅街交汇)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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