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堪称长春史上最严预售资金监管政策。
从《通知》里的"加强"二字,能看出长春要动真格了!预售资金监管初始监管比例为21%,预售许可证项下一半,监管比例下调至 15%;达到主体结构封顶的,监管比例下调至 6%;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管比例下调至 3%;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解除预售资金监管。之前的预售资金监管,有些开发商随意挪用监管资金。
这次新政策,也对此做出了更详细的约束。例如建设资金紧张的房企,可以申请提前使用预售监管资金,但是要通过后续商品房销售资金补齐,并且项目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资金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回流,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且购房者贷款买房,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银行都应将贷款直接发放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未落实要追责。相比之前宽松的监管,这次进行了更严格、更细致的规定,相信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烂尾楼的出现;另一方面,对开发商来说,尤其是边缘开发商,销售难、回款慢,要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房企要进入大洗牌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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