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楼市新政,正式落地。
9月7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共出台11条政策。政策内容包括发放消费券、购房贷款贴息、自缴公积金可享公积金贷款权利等等,其中补贴叠加最高能达到14万元,买房门槛再次降低,一系列政策组合拳,诚意满满。
据政策内容显示,本次政策时间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可享多项补贴叠加使用。
1、普惠政策:购房补贴拓宽门槛、加大力度。
首先,不再区分购房群体和已有住房套数,只要在长春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都可以领取相应的购房贷款贴息和购房消费券。
其中,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获得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1%的财政贴息(最高不超过1万元/年),贴息期为3年;使用全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获得1.5万元的购房消费券。
2、针对性政策:利好四类人群和企业购房
进城农民和环卫工人——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且购房奖励和贷款贴息或购房消费券可同时享受,叠加在一起最高可享受5万元的购房补贴。
近5年内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如果是首次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将获得3万元1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年的3年财政贴息;如果是全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则将获得3万元1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购房消费券。
而且,根据此前长春对高校毕业生的政策,如果购房者还是当年应届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还可再一次性领取24个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即按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补贴标准。
如果毕业生是农民或环卫工人,还可享受每平200元/平购房奖励,多项补贴加起来,高校毕业生购房最高可补贴14万元。
或者高校毕业生选择在新区工作北湖买房,并抢在9月30日前完成补贴申报,即可享受新区人才补贴,按照人才等级,最高每月补贴可700元,最高补贴10年。
灵活就业人员——长春市内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贷款政策,包括新房贷款、存量房贷款、商转公、组合贷、租房提取等,没有附加额外的使用条件或提高使用门槛。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使用,如果连续3个月未正常缴存,账户将转为封存状态,超过6个月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账户余额为零的,协议自动解除,具体执行标准由公积金中心每年公布确定。
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被征收居民——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被征收居民在被征收地块挂牌出让前6个月内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购房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征收成本。
本市内注册登记且上一年度总纳税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包含房地产企业)——购买本市在售商业、办公用房的,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平方米,最高补贴额度500万元,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转让。
3、重点打击“返佣”
政策中强调将重点打击以“返佣”方式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打击房地产经纪人通过自媒体发布抹黑、唱衰房地产市场的不当言论行为。
因此,作为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杜绝以“返佣”为噱头吸引购房人购房的行为。作为购房人,也要注意防范风险,谨慎决策购房,切勿因小利诱惑而匆忙作出购房决定。
除以上外,这次新政中明确提及了会持续开展购房月活动。全面加大购房月宣传力度,精准对接不同行业职工群体购房需求。政策中还涉及了试行地下停车位、车库办理预售,以及加快推进开发项目周边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等多方面举措,全方位促进了长春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近期楼市政策层面的频繁动作,覆盖面广泛,可执行性也很强,既在微观的促销层面解决了实际问题,也对增强市场信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长春楼市正处于供需两侧格局回归平衡的阶段,在这样的节点下,结合新一轮住房消费的有效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可以有效提振长春房地产市场。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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